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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系列

全区住宿和餐饮业发展向好总体规模不断扩大——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系列解读之七

2025-06-13 05:27:46

  近年来,内蒙古不断强化基础商业设施建设,提升政策支持力度,旅游市场持续回暖。随着居民消费需求的多样化和个性化不断提升,外出就餐、游玩、露营等生活方式日渐丰富,助力全区住宿和餐饮业发展向好。

  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,2023年末,全区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691个,比2018年末(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)增长30.6%。从登记注册类型看,2023年末,住宿和餐饮业内资企业数占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的99.5%,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.1%,外商投资企业占0.1%。

  从主要经济指标看,2023年末,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3.3亿元,比2018年末增长2.8%;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1.1亿元,比2018年末增长40.1%。

  2023年末,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2413个,比2018年末增长24.6%,占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2.4%;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.2亿元,比2018年末增长56.8%,占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6.4%。

  从行业中类看,民宿服务业增势较好。2023年末,民宿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全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65.6%和74.5%;露营地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7个,填补第四次经济普查空白。

  2023年末,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278个,比2018年末增长35.3%,占住宿和餐饮业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57.6%;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0.9亿元,比2018年末增长28.2%,占住宿和餐饮业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53.6%。

  从行业中类看,饮料及冷饮服务业发展较快。2023年末,饮料及冷饮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比2018年末增长超三倍;快餐服务业、正餐服务业和其他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增速居二、三、四位,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8.2%、34.1%和20.3%。

  2023年末,中部地区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332个,比2018年末增长56.1%,增速分别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53.4个和33.9个百分点。占全区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8.5%,比2018年末提高9.6个百分点,比重分别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25.2个和50.4个百分点。

  2023年末,西部地区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.3亿元,比2018年末增长39.6%,增速分别高于东部和中部地区38.4个和39.9个百分点。西部地区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.4亿元,比2018年末增长63.9%,增速分别高于东部和中部地区20.6个和27.5个百分点。

  [1]东、中、西部的划分:东部地区包括呼伦贝尔市、兴安盟、通辽市、赤峰市、锡林郭勒盟;中部地区包括呼和浩特市、包头市、鄂尔多斯市、乌兰察布市;西部地区包括巴彦淖尔市、乌海市、阿拉善盟。